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協會(高雄分會)

常見問題

  •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基本精神是什麼?

    本條例的基本精神係於兼顧債權人、債務人雙方利益之前提下,使因負擔多 重債務而陷於經濟上困境的消費者,可與債權銀行前置協商債務清償方案, 以與債權人達成債務清償和解方式解決問題,如協商不成,亦可利用本條 例所定重建型 之更生程序或清算型之清算程序, 妥適調整其與債權人及其 他利害關係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,並保障債權人獲得公平受償,以謀消費 者經濟生活之更生。 

  • 為何要制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?

    現代社會消費金融發達,隨著消費者信用之發展擴大,消費者負擔多重債務而 不能清償之問題即不免發生。此類事件雖可依現行破產法處理,惟現行破產法 立法時之社會背景與現今社會經濟結構迥異,已不足因應社會需求及國際潮流 ;況消費 者通常為經濟上之弱勢者,其財產較少,債權債務關係亦較單純,自 宜以較現行破產法更為簡單易行之程序處理其債務。有鑑於近年社會上積欠債 務不能清償之消費 者為數頗眾,所衍生之社會問題日趨嚴重,亟待加速立法時 程以謀解決,司法院乃邀集學者專家組成研修小組,以研修中之破產法修正草 案所定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 規定為基礎,參酌外國立法例、國內外學說及實務 經驗,密集研議,完成本消費者債務清理專法之草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