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協會(高雄分會)

協商毀諾處理

協商毀諾處理

因工作或家庭因素造成簽訂前置協商還款協議未依約繳款,即為協議毀約債務就會依照程序回到各債權銀行,各自進行催收及追討債務並會啟動法院強制執行扣薪。

TYPE A

個別一致性協商
跟最大債權銀行提出「個別一致性」協商,先跟最大債權銀行提出依照原前置協商內容繼續分別繳款,簽訂協議後再請其他銀行比照處理。(僅限於毀諾3-6個月內)

TYPE B

法院前置調解
可以向法院提出「前置調解」處理合併所有銀行分期繳納

若有疑問可電洽免付費電話:0809055885
也可以加LINE詢問:@GOD995